摘要:在成本调查推行,医保全面掌握药品成本的基础上,药价全面一降到底已可预见。这也将促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批中小药企淘汰、200万药代洗牌都将进一步加速。
9月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对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和成本调查即在其中。
事实上,在统一编码、标准化、信息化的基础上,打破医疗信息壁垒,形成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成本调查、信用评价、信息披露等机制都是国家医保局计划已久的常态化监管方法。
对此,国家医保局在2019年11月份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有详细部署。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区域间价格差异较大、配送情况严重不良、线上线下价格差异巨大以及连续多次进入预警范围等情况的药品,相关企业将遭到医保部门的函询或约谈,不能将价格调回合理区间的药品还有可能受到暂停挂网、信用惩戒等处罚。
从国家医保局近期公布的信息看,河北、辽宁等省份在药价、费用异常监测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多家医院、药企被要求整改、说明药价高的理由。
而在成本调查等基础上,业界担心的药价彻底裸奔将成为现实。这两者也将最终促使中国药械市场价格一降到底。
结合带量采购、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分析人士认为,医药行业一直难除的带金销售、医药腐败积弊有望得到有效解决。在营销规则大颠覆的情况下,相关企业、个人的洗牌也将加剧。
多省试点
涨价快、差价大药不降价就出局
国家医保局上述方案显示,医保监测,不仅仅针对价格,采购数量、配送率等出现异常,都会被预警,医保部门调查了解情况后,会提出应对方案,而国家医保局还将根据上报的预警信息整理分析出重点监管品种。
根据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公开发言,将通过药品信息网,包括部门共享网、终端采购网、药店和协会的药品信息网等,尽可能建立全覆盖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体系,及时发现问题。
如果定价不合理,超出预警线,企业就要做出说明,其结果将影响企业信用评价,乃至产品挂网。
可以看到,近期河北点名要求三甲医院针对过度使用、采购高价药进行整改,以及要求药企对产品价格高出最低价119倍给出解释等事件,都是对药价、采购数量进行监测的结果。而且凭借这一制度,据测算,河北仅11家省直医院,每年就可节约资金9000余万元。(详情请见>> 一家三甲查出“四宗罪”,高价采购,比最低价贵1000多倍 )
辽宁在其对价格、供货实施监测的一年中,已经对62家企业43个药品进行调查,对12家药企进行了约谈整改。
而在此前,较为激进的福建,甚至直接将月均发货金额超过500万的药品、月均发货金额排名前20个药品,以及月均发货超200万,且环比增长30%以上的药品等纳入重点监控;对于使用重点监控药品比例较高的医院,还要进行异常预警通报。
同时,月均发货金额超过500万元的产品会被要求从次月起调低挂网价,并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标准等。如果拒不整改,则面临暂停货款支付、暂停挂网、撤销挂网等处罚。
随着国家医保局的进场,结合全国统一信息化平台的建立,以及DRGs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可以预见,不仅药品涨价将受到控制,医院采购高价药、滥用药等弊病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成本调查
药价裸奔的时代真来了
按照国家医保局此次发布的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各级医保部门将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提交的药品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这也意味着,医保部门将全面掌握药械价格。尽管国家医保局对于成本调查,经常强调此举是为了避免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不可否认,在医保用好“救命钱”的初衷基础上,这也将客观促使药械降价更加残酷。
从业界近日流传的河北某医院遭通报文件看,该院采购的药品中,多个产品与最低价药品差价倍数超过1000,最高的达到1700多倍。可以说,高价药采购量大,低价药无人问津的现象仍然存在。
尽管行业一直强调低价药质量难保障等问题,但是不能回避的是,在带金销售没有彻底铲除,以药养医“暗扣”仍在,市场调节作用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药品质量和价格并不总是存在必然联系。
根据央视新闻《高回扣下的高药价》,在药品价格中,10%用于医药代表提成,30%到40%是给医生的回扣。在药品加成取消之前,这也促使医院、医生都更倾向于使用高价药。
这也是近年来,国家通过带量采购大幅降低药价,挤干中间环节水分的目的所在——使带金销售失去利润支撑,进而实现“让医务人员不能贪”的阶段性目标。
而在成本调查推行,医保全面掌握药品成本的基础上,药价全面一降到底已可预见。这也将促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批中小药企淘汰、200万药代洗牌都将进一步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