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发布时间:2020-12-23

摘要: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据财政部网站12月23日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部分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截图

为满足国内生产需要,降低燃料电池循环泵、铝碳化硅基板、砷烷等新基建或高新技术产业所需部分设备、零部件、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为促进航空领域的国际技术合作,对飞机发动机用燃油泵等航空器材实行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为改善空气质量,支持环保产品生产,降低柴油发动机排气过滤及净化装置、废气再循环阀等商品进口关税。为鼓励国内有需求的资源性产品进口,降低木材和纸制品、非合金镍、未锻轧铌等商品的进口暂定税率,并适度降低棉花滑准税。

其中,乳清蛋白粉等部分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降幅甚至达到50%。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出发,新一轮关税调整还降低了一部分节能环保产品的进口关税。例如,作为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部件,废气再循环阀的进口关税由7%降到5%。

与此同时,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对2020年实施的进口暂定税率进行适当调整。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最惠国税率。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

为适应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便利贸易管理和统计,同时规范执行《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21年还调整了部分税则税目。调整后税则税目总数为8580个。

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既满足国内需求,又提升我国产业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形成宏大顺畅的国内经济循环;有利于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世界各国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机会,打造我国新的国际合作和竞争优势;有利于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更好联通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发展,推动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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