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集采走入了常态化的第一步,高值耗材集采今年将适时推出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发布时间:2020-06-25

摘要:要加快深化推进药品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将集采试点真正制度化,并指出,今年国家要适时推出高值医用耗材招采的改革意见,同时启动具体的招采工作。第三批集采走入了常态化的第一步。

近日,一份国家医保局副局长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培训班的讲话稿在业界流传。讲话稿提到,要加快深化推进药品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将集采试点真正制度化,并指出,今年国家要适时推出高值医用耗材招采的改革意见,同时启动具体的招采工作。第三批集采走入了常态化的第一步

讲话稿提出,要精心做好第三批集采的工作,最关键的抓好如下几条:

  • 坚持在已有招采规则上,进一步根据品种细化微调中选规则,包括配量的规则。
  • 做好报量工作,这是带量采购的核心,一定要报实量,只有报实量,我们才能根据竞争格局来确定采购量,约定了竞争采购量,我们才能够形成真正的竞价程度。
  • 确保质量和供应,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企业供应不以现实市场占有份额为前提条件,而是自身的能力。
  • 做好结余留用的政策落实

将集采试点真正制度化
1、坚持“带量采购”,明确带量规则,要把约定的采购量落实到每家医院。
2、坚持应采尽采,现阶段优先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应采尽采”的含义里面,包括品种、品类(从药品到耗材,从一致性评价到未评价,从西药到中药,从化学成分到植物制剂等)。另外,采购主体应覆盖尽覆盖,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地区要全覆盖。
3、坚持市场发现价格。“4+7带量采购”的关键环节无非就是:带量采购——市场发现价格——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竞争性产生中标。
真正的市场发现价格才能回归到成本的控制,质量的竞争,最后形成规模性效益,这是一个残酷又是一个理性,同样在市场经济中又是必然的过程。

4、坚持完善保障措施。包括激励约束机制,强调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供应、使用、回款。这四条是履行“契约”之根本,市场经济公平竞争最后的约束就是“契约”。
5、坚持和完善招采运行机制:国家组织、联盟招采、平台操作
国家组织不是国家招采,招采的主体是联盟,是各省,原来是“4+7”地区,逐步扩大到全国,从公立医疗机构,又逐步扩大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包括民营医疗机构、进一步扩大到军队医疗机构,甚至在第二批集采时,香港医管局也要求加入大陆的招采体系,因为这种集团购买优势非常明显。
联盟招采的核心在于各个地区负责医疗机构招采的平台,而其中的平台操作,在整个治理过程中是非常紧要关键的设计。

顺势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

通过在安徽、江苏、京津冀、北京进行探索,取得了成效,因为很多商家企业和地方,都怕触碰这个深水区、高危区、不确定区,搞不清水有多深,秘密有多黑,通过试水发现,不是不可行,如果方法得当,改革意图明确,应当大有可为。今年国家要适时推出高值医用耗材招采的改革意见,同时启动具体的招采工作。

全方位推进集采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曾明确规定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同时提出了跨区域全国联盟的方向,平台机制工作机制尤为重要,明确新形势下,省级平台的意义和功能。

讲话稿中提到, 平台建设规范性也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同时也明确了省级平台的定位。

  • 省级平台是执行国家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政策的主要工具;
  • 省级平台是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市场的运行载体;
  • 省级平台是服务医疗机构、人民群众和医药企业的窗口;
  • 省级平台更是建立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以及招采领域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基础支撑平台。

通过研究如何规划、规范、发展、提升平台,包括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初步考虑为“1+5”定位:“1”即一项基础功能,即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服务功能,“5”则包括: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支付、评价等全过程的服务管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