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法律环境研究报告(第二篇)

来源:法务合规管理总部 | 发布时间:2023-07-25

三、国家安全审查及反垄断法

1.是否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有关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国有企业并购、反垄断、经营者集中等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外国投资法及其条例》《商业公司一般法》《联邦经济竞争法及其条例》。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外国投资者必须事先申请通过墨西哥全国外商投资委员会(CNIE)的审批。一是在当外国投资者拟在从事受管制的活动的实体中拥有超过49% 股份;二是外国投资者计划直接或间接收购满足一定资产条件的墨西哥企业49% 以上的权益,该资产标准每年于墨西哥联邦公报公布,也可于经济部网站查询,2022 年标准为226.47 亿比索(约合11.17 亿美元)。

2.经营者集中及相关申报标准和要求

《联邦经济竞争法》基本与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的反垄断法相一致,规定了企业经营集中度的有关内容,“集中”的定义包括并购、收购或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任何经济主体之间对企业、协会、股票、公司份额、信托或资产造成集中的其他任何行为。上述业务或经济行为发生前应提前通知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以便其审查项目是否符合《联邦经济竞争法》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准入门槛,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报告的主要判断标准是交易的金额、交易标的公司资产、在墨西哥的营业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通常而言,金额在7000万美元以上的交易均需在交割前向联邦竞争委员会提交报告,得到许可后方可继续合并程序。)

对于非法交易,联邦电信协会以及联邦经济竞争委员会有权要求各方在指定时间内撤销,并对交易各方处以罚金,罚金最高为相关实体在墨西哥市场年营业额的8%。

四、公司设立与治理

1.项目公司采用何种组织形式

外国企业可以在墨西哥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和子公司等三种方式。

代表处的活动受到墨西哥的法律的限制,限于促销和相类似的售前活动。代表处所代表的公司不可以存在收入,否则应当纳税。代表处还应当遵守墨西哥劳工法。

外国公司设立的墨西哥分公司享有法律主体资格,对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没有强制性的本地化要求。但总体而言,设立分公司的注册程序并不简便,在税收上也没有更多优惠,除航空公司和一些为履行政府合同的商业活动外,一般的外国投资商不采用这种方式。

墨西哥商业法规承认七种类型的公司,分别是:

1)股份有限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rporation (Sociedad Anónima) (SA)

是当地及外国投资者使用最普遍的公司类型,其中又分为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 简称S.A.)及可变资本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 de Capital Variable,简称S.A. de C.V.,也叫Investment Promotion Company,主要用于JV公司或者上市公司)。可变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广泛适用于贸易、商业、进出口、餐饮等各个领域,此类型公司可以在备案后公开转让其持有股份,后续亦可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须设置监事,以此来监管公司运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须至少有二名股东,股东人数无最高限制。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管理机构为董事会或唯一董事。董事会由至少二名成员组成。同时设有一名监事(无须为董事会成员),监督董事会的行为。

SA的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固定资本。固定资本的变更,需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并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而S.A. de C.V.的公司注册资本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资本,另一部分为可变资本。固定资本的变更,需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并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而可变资本部分的股本的变动,无需召开股东大会,也无需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

2)有限责任公司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LLC)

是墨西哥第二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根据其注册资本是否有可变部分,又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简称S.de R.L.)和可变资本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 de Capital Variable,简称S.de R.L.de C.V.)。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不能够自由转让所持有股份。墨西哥相关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任命第三方担当法定审查人没有强制性要求。资本等分为合伙权益。每位合伙人持有一份合伙权益,可具不同价值。墨西哥当前已经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公司须至少有二名合伙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大会。管理机构为理事会或总经理。理事会由至少二名成员组成。公司可设立监督委员会(不可含理事会成员),监督理事会的行为。

S.de R.L.的公司注册资本只有固定资本。固定资本的变更,需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并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而S.de R.L.de C.V.的公司注册资本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固定资本,另一部分为可变资本。固定资本的变更,需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议决议需经公证处公证并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而可变资本部分的股本的变动,无需召开股东大会,也无需报公司注册地的公共商业登记处登记。

3)一般合伙公司

General partnership (Sociedad en Nombre Colectivo)

是由一位或多位合伙人通过订立合伙的协议进而成立、并以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的名字命名的公司,经营方式多样,最主要的方式是通过提供产品、服务或经营管理,从而将所得营业收入予以分配。合伙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类似于中国国内的普通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公司

Limited partnership (Sociedad en Comandita Simple)

由无限责任合伙人与有限责任合伙人共同组成。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类似于中国国内的有限合伙企业。

5)股份合伙公司

Limited partnership with shares (Sociedad en Comandita por Acciones)

由无限责任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公司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6)合作组织

Co-operative association (Sociedad Cooperativa)

合作社是墨西哥的农村合作组织,大体分为四种:一是消费合作社(包括城市和农村);二是农业生产者合作社(主要在农村);三是官方参与的合作社,主要是指土地公有制合作社和租赁国家森林的林木开发合作社;四是信贷合作社(包括城市和农村)。

7)简单合资股份公司

Simplified Joint Stock Company (Sociedad por Acciones Simplificada)

简易股份公司是墨西哥一种新型的公司形式,由2016年3月14日修改公司法时增加。可以不通过公证处公证而直接由股东在经济部网站上设立,由一个或多个自然人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不能在控股或者实际控制其他公司。公司的年总收入不超过500万比索,这个数额每年变动,由经济部公布,2022年的数额为6,292,602.41比索。如果超过这个额度,需转为其他公司形式。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公司的股东大会。

外国投资者可以选择其一(但主要均选择可变资本股份有限公司(S.A.C.V.)优势在于:a) 风险可控:股东以其出资份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b) 增加和转让股份更灵活:股东可以在备案后公开转让其持有股份,股本可以随时增加,不必另行召开股东会),获得核准办理后,分别向外交部及经济部登记。

2.出资与发股

历史上曾经对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公司规定有最低资本数量限制,但现在已经移除。

3.公司治理有哪些强制性要求

公司章程(By-laws)必须包含的内容有:(a)股东的名称、住所、国际;(b)公司性质;(c)公司名称;(d)存续期限;(e)公司住所;(f)行政主体;(g)利润分配和损失承担;(h)资本;(i)解散清算;(j)其他条款。

对于股份公司SA而言,必须为每个股东准备股票证书,并需包含:(a)股东名称;(b)公司名称;(c)公司住所;(d)公司设立的时间和地点;(e)存续期限;(f)于注册机关注册;(g)股票数量和对应的资本数量;(h)日期。

对于Quorum而言,一般股东会会议要求50%参会,以及参会(present)的50%+1(majority)通过;特别股东会会议需要75%参会,以及总数过半(half of the capital)通过。

对于股份公司SA而言,下述事项必须经特别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a)修改公司章程;(b)解散;(c)增加或减少资本;(d)改变公司目的;(e)延长存续期限;(f)改变公司国籍;(g)合并;(h)改变公司形式;(i)发行特殊股票(包含特殊权利,如投票权、分红权等);(j)回购股份;(k)发行债券。

对于董事,没有国籍要求,也没有数量要求。

4.股权转让与分红有无特殊限制

一般而言,主管机关和法律法规层面对股权转让没有限制。但是允许公司在章程中设置相关的特殊限制,例如优先认购权、拖售权、随售权、强制购买权、强制出售权等。

5.小股东保护措施

根据法律规定,25%的股东可以提名1名公司董事、提名1名监事;33%的股东可以提名1名公司董事、提名1名监事,要求推迟一项决议3日(且无需正式召开新的会议),在投反对票或未参会时在法院反对一项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会(如果连续两年未开会,或年度股东会日程上的问题未被讨论)。

6.其他特殊要求(如有)

外国企业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的要求与程序:外国企业首先应在当地完成合法注册手续,由法人授权向银行申请开户,办理开户时需提交相关人员身份证件。根据银行和证券委员会的要求,各银行对账户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如发现异常行为,银行有权要求解除服务关系。银行若涉嫌为洗钱行为提供便利将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五、商业合同的生效与履行

墨西哥是一个联邦制共和国,每一个州都制定了本州的民法典,同时在联邦层面也有联邦民法典(Federal Civil Code,FCC)。考虑到州之间以及州与联邦之间的民法典差异不大,本文相关的内容暂以FCC的规定为主。

1.外国公司签署合同的注意事项

外国公司拥有法人主体地位,但如其希望在墨西哥实际开展业务,则需要向商业登记注册部门注册,并至少设立一个分支机构。

外国公司可以通过法定代表人来签署合同,但该外国公司的章程应包含其有权签署的相关规定。此外,当地主体与外国公司签署合同时,通常会要求外国公司提供一份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

2.合同有哪些形式与内容要件

墨西哥法律区分合同的存在要件与合同的生效要件,具体而言:

合同的存在必须包括:合意同意(Consent)和主体信息(Subject matter,并且该等主体信息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可被支配或决定的以及与商业相关的);

合同的生效必须包括:主体能力(Capacity of Parties),合意同意无瑕疵(Absence of defects in Consent),合同目的、主体信息需要合法以及满足一定的形式。

就合同需要满足的形式而言,通常来说,只需要各方达成合意同意即可,除了少数特别的合同外,一般没有要求合同需要以某种具体的形式来订立。

以下种类的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 邀约合同(Promissory contracts)
  • 房地产买卖合同(Contracts for the sale of real estate)
  • 捐赠合同(Donation of goods)
  • 房地产租赁合同(Lease agreements)
  • 房地产中介合同(Mandate/agency agreement)
  • 按揭合同(Mortgage agreements)
  • 质押合同(Pledge agreements)
  • 信托合同(Trust agreements)
  • 契约(Deed)

墨西哥法律认可电子签署(Electronic Signatures)和远程签署(Remote Execution)的合同,同时也包含类似中国法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仅在签署方之间有效,不对合同方以外的第三方发生效力)。

墨西哥法律对于合同的语言没有要求,但是如果各方拟就合同争议提交至墨西哥法院审理,则需要提交一份经法院认证的专家翻译件。

3.是否允许自由选择准据法和争议解决方式

就法律适用而言

一般而言,对于民事和商事合同而言(房地产合同除外,需要适用房地产所在地的法律),墨西哥法律和法院尊重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的自治原则,即,合同方可以自由选择合同的适用法律,并且墨西哥法院也会认可该等法律适用条款,前提是该等法律适用条款所适用的外国法律条款本身或适用该等条款所造成的结果不能够违反墨西哥的公共政策。此外,墨西哥也是维也纳公约(CISG)的缔约国,因此买卖合同的各方也可以选择适用CISG。

就争议解决而言

墨西哥法院和仲裁机构仅会在合同各方明确排除法律规定的管辖权安排时,才会承认争议解决管辖条款的效力。就民商事合同而言,合同当事人仅能选择下属地点管辖:合同任一方当事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的主要内容所在地。

此外,就商业合同违约的时效而言,墨西哥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此适用一般性原则,即10年。考虑到该等时间相对较长,合同各方可以考虑约定更短的期限,但是这并不能保证后续会被法官所认可。

4.赔偿范围与合同解除

根据墨西哥法律,合同救济主要有两种方式:合同解除(Termination)或特别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并且守约方在该两种方式下均可主张损害赔偿和可得利益损失。如果特别履行无法实现,守约方可以通过主张损害赔偿来获得救济。

对于限制金额的赔偿/补偿条款而言,在墨西哥法律下是有效的。并且各方可以就赔偿的金额进行明确的约定,但是不能够超过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所对应的给付金额(但是对于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则没有限制)。

5.其他要点

关于延迟付款的违约金利率,对于买卖合同而言,延迟付款将按照法定利率计算逾期利息,为9%/年;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则会依照合同方的约定(如无相关约定,则法定为6%/年)。

墨西哥法律并不禁止合同的一方分包(Subcontract)或转让(Assign)合同的义务,因此商业合同中通常会就是否允许分包或转让进行明确的约定。

六、当地金融市场概况

1.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

商业银行是墨西哥银行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为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吸纳储蓄、进行证券交易和发放贷款等。主要包括:墨西哥外贸银行(BANCOMER)(墨最大的商业银行);墨西哥国民银行(Banamex);墨西哥北方银行(Banorte);墨西哥汇丰银行(HSBC Mexico);桑坦德银行(Grupo Financiero Santander Serfín, S.A. de C.V)。

政策性银行包括墨西哥发展银行(Nafinsa)、墨西哥外贸银行(Bacomext)、墨西哥公共工程银行(Banobras)。

中资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墨西哥子行,中国银行墨西哥子行。

证券

墨西哥的证券交易市场分成股票交易和债券交易两部分,由全国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NBV)依照墨西哥《证券法》负责协调和管理。

墨西哥有组织的证券市场管理中心是墨西哥证券交易所(Bolsa Mexicana de Valores,BMV)。BMV管理墨西哥主板市场和国际报价系统。交易包括联邦财政部证券、联邦政府发展债券、投资股债券、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务工具,

股票、共同基金和认股权证等权益工具,交易通过BMV-SENTRA 股票系统线上进行。

2000年11月,BMV开放了其主要市场,允许具备条件的外国公司上市。墨西哥对外资在证券市场进行投资没有特别限制,只需到证券交易所进行登记,遵守证券法,并遵守银行和证券监管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墨西哥机构证券交易所(Bolsa Institucional de Valores, BIVA)是墨西哥第二家证券交易所,总部位于墨西哥城,于2018年7 月25 日开始运营,交易工具与BMV相同。

保险

墨西哥保险业出现于19世纪末,1870年就有了第一部保险合同法。当地保险公司较多,保险公司行业协会(AMIS)会员企业有84家。

主要保险公司有Grupo Nacional Provincial,Metlife Mexico,Seguros BBVA Bancomer,AXA Seguros,Banorte Seguros。

2.金融监管

中央银行

墨西哥中央银行为墨西哥银行(Banco de Mexico),根据宪法规定,墨西哥银行拥有自主经营权和管理权,负责发行和回笼货币、对金融机构进行再贴现和贷款、控制信贷规模、管理外国资本、管理国家外汇、代表政府与国外金融机构进行联系、开展国际金融活动、经营公开市场业务。

证监会

全国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NBV)是财政部领导下的政府机构,负责监督和调查中央证券受托人和证券交易所,并为其指定规则。BMV监督股票发行者和经纪公司的行为,发布市场信息,鼓励墨西哥证券市场进行扩张和竞争。

其他还包括财政与公共信贷部(SHCP)、国家保险和担保委员会(CNSF)、金融服务使用者保护委员会(Condusef)、国家养老储蓄管理委员会(Consar)、银行储蓄保护协会(IPAB)。

3.融资方式和渠道

中国境内的融资渠道

分为债务融资(信贷+债券)和权益融资(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及股权互换)两大类。此外,跨境并购项目中,境内直贷和内保外贷也是企业境内融资的主要方式。

信贷融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类、自营投资类)、中国进出口银行(境外投资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两优”贷款、跨境转贷款、国际经济合作贷款)。

当地融资渠道

主要为商业银行融资:

受美国持续加息以及墨本国汇率制度的影响,墨央行也不得不持续跟进加息,截至2023年7月,墨西哥的基础利率水平为11.25%。

对于外资企业来说,即便承诺为其还贷的母公司在国际享有较高信用评级,银行给该公司发放的商业短期比索贷款年利率也较高。尽管本地融资渠道对外国投资者并未设立准入限制,但因融资成本过高,外国投资者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

其他还包括政府基金贷款、中国—墨西哥投资基金。

国际市场融资:

国际金融机构融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中拉合作基金。

境外发债:中资美元债。

七、劳动用工

1.用工整体环境

墨西哥劳动法对外籍劳务进入限制较为严格,普通劳务人员申办签证十分困难。在墨西哥开展投资合作,当地无法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可从国内派出,普通工人应以雇用当地人员为主。墨西哥《劳工法》对劳工提供保护,工会影响较大,且员工流动性大,须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对劳动合同进行把关,由当地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协助选人并进行管理。尊重当地雇员的宗教信仰以及节日等风俗习惯,日常管理依法依规。

不仅企业技术培训支出较多,而且影响生产的顺利进行。刚接受培训的当地人员或在岗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屡屡发生。根据当地企业的经验,应通过适当的收入待遇增加对员工的吸引力;同时,针对墨西哥员工尤其是劳动工人的流动率较高的问题,公司长期对外招聘以备不时之需。

2.主要监管法律及监管机构

监管法律:

  •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Mexican States (Constitución Política de los Estados Unidos Mexicanos) (Constitution)
  • the Federal Labour Law (FLL);
  • Social Security Law;
  • the National Housing Institute Law(有一定相关性)

监管机构:

  • 主要:Local and federal labour boards,如同劳动法庭,其决定可上诉至联邦法院。
  • 其他:Employment and Social Prevention Secretariat, the Mexican Social Security Institute, the National Housing Fund Institute以及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Institute均会在不同层面监管具体的雇主责任。

3.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与内容

1)形式,需书面:

a)无限期合同。无限期合同在墨西哥最常见,只有在双方同意或一方可以独立行事时才到期。例如,如果员工因不当行为辞职或被解雇,雇主可以合法地终止无限期协议。

b)明确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雇主只在工作性质需要时使用固定合同,例如为特定项目或临时替代另一名长期缺勤的员工。

c)季节性或项目聘用制下的合同。季节性合同包括固定的、有限的工作,这些工作只在一年中的特定时期发生,如旅游季节、假日活动或收获季节。

2)需包含的内容:

a)试用期(Probationary Period):一般不超过30天,但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设置不超过180天:

  • 管理及董事职位;
  • 特殊的专业或技术人士。

b)实习合同(Employment of Trainees),管理及董事职位及特殊的专业或技术人士不超过180天,其他人一般不超过90天。

c)聘用方与雇佣者的信息。

d)合同期限及是否适用试用期、试用期多长。

e)工作内容。

f)工作地点。

g)工作时长:墨西哥的平均工作时间为45.1小时,通常从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点工作到下午6点。

h)三种工时制:

  • 日班:8小时/日、不超过48小时/周(一般不要求工作6天)
  • 夜班:7小时、全职夜班不超过42小时/周
  • 混合轮班:7.5小时,全职混合轮班不超过45小时/周

i)薪酬:需明确以墨西哥比索而非外币支付。

j)加班费:

  • 只要雇员在6个工作日内工作超过48小时,就应支付加班费;
  • 加班时间的上限是每天不超过3小时,每周不超过3次,每周不超过9小时;
  • 加班费也应按正常时薪的200%支付,任何超过9小时的时间都应按300%支付;
  • 在休息日(周日、第七天或节假日)工作的,按日工资的200%支付;
  • 协议约定放弃加班费的安排无效。

k)培训条款。

l)员工福利。

m)其他安排。

4.雇主的强制性义务

1)用工比例限制

《联邦劳动法》第7条第一段规定,任何企业或机构用人单位聘用的员工中,当地员工必须至少占90%。同样地,技术层和专家人士原则上也应聘用墨西哥籍员工,除非经内政部下属的国家移民局确认墨西哥人无以胜任的工作岗位,才可以临时雇用外国人,外国技术或专业人员所占比重最多不得超过10%,如聘任经理、董事或其他管理层人士,则无需占用该比例。设立两年以上的公司,才能雇用外国高级管理人员。所雇用的外国人,准许其家属同住,但是受聘的外国人,必须负责训练墨西哥工人。

2)福利政策

雇主除支付正常的薪资外,劳动法强制规定雇主必须负担员工的社会保险、住宅基金和退休基金,以及员工休假奖金、年假和年终奖金所需的费用,这些福利金额平均约占员工薪资的30%。

雇员在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至少6天的有薪年假。在雇员工作满4年后,年假天数将增加到12天。

3)雇主需要成立以下委员会,委员会包含雇主代表及员工代表:

  • 安全与卫生委员会 the safety and hygiene committee;
  • 培训委员会 the training committee 若员工超过50人时需要;
  • 利润分配委员会 the profit-sharing committee;
  • 资历及任职评级委员会 the seniority and tenure committee; 以及
  • 内部工作制度委员会 the internal work regulations committee.

委员会的作用及权利相对有限,但其有权就员工手册、内部规范、执行程序等发表意见。

4)最低工资

根据墨西哥最低工资委员会(CONASAMI)的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墨西哥平均最低日薪为172.87比索,上调了22%,为近34年来最高涨幅。墨西哥北部边境自由区(下加利福尼亚半岛、索诺拉州、奇瓦瓦州、科阿韦拉州、新莱昂州和塔毛利帕斯州)最低日薪标准为260.34比索。墨西哥专职工资最低标准涨幅为22%。

该等最低工资每年更新一次。

5.竞业限制

原则上不支持,只有在已支付合理补偿金、限定时间且签订地域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被支持。但可以约定保密义务。

6.是否可以聘用第三方派遣机构提供劳动服务

可以,虽然这是一直以来的操作,但是随着最近FLL法律及社保法的改革进程,通过第三方派遣机构安排来逃避雇主责任的将被罚款。为避免违法行为,建议企业:1)不可将公司全部经营用工活动全部外包;2)平等用工,用工条件及待遇不低于其他公司的同等岗位;3)外聘具有合理性(比如项目制的岗位需要不时提供专家意见)。

7.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1)只能在Termination for a cause的情况下可以解除,“cause”包括:

a)use of false documentation to secure employment (applicable only within the first 30 days of service);

b)dishonest or violent behaviour on the job;

c)dishonest or violent behaviour against co-workers that disrupts work discipline;

d)threatening, insulting or abusing the employer or his or her family, unless provoked or acting in self-defence;

e)intentionally damaging the employer’s property;

f)negligently causing serious damage to the employer’s property;

g)carelessly compromising safety in the workplace;

h)immoral behaviour in the workplace (including harassing or sexually harassing any individual in the workplace);

i)disclosure of trade secrets or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j)more than three unjustified absences in a 30-day period;

k)disobeying the employer without justification;

l)failure to follow safety procedures;

m)reporting to work under the influence of alcohol or non-prescription drugs;

n)a prison sentence that makes it impossible for the employment relationship to continue or failure to deliver documents required by law to provide the employee’s services; and

o)the commission of any other acts of similar severity.

以上Termination for cause需书面通知并告知原因。基于上述15项理由的解聘无需支付赔偿金,但无故解约需支付赔偿金(三个月工资+司龄年金(每服务一年计算12天工资,上限是最低工资的两倍)),且无故被解约的员工有权申请复职。

大面积的裁员须经劳动法庭(Labour Board)批准。

8.工资情况概览

  1. 按地区分类,墨西哥中部和北部地区工资水平最高,东部地区工资水平居中,南部地区,西部地区工资相对较低。
  2. 依工作性质划分,生产管理人员工资超过行政人员和工人,各个工种薪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工厂主管、生产主管、生产工程师、生产技师、会计、双语秘书、熟练工人和非熟练工人。
  3. 员工及家庭享有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等,员工可申请医药及手术补助。社会保险费用由雇主负担75%,工人负担25%。此项社会保险费用,每月缴付一次,系强制性质。

9.休假

1)墨西哥的主要节假日

元旦(1月1日)、宪法日(2月5日)、劳动节(5月1日)、独立日(国庆节,9月16日)、种族节(10月12日)、亡灵节(11月2日)、革命节(11月20日)、瓜达卢佩圣母节(12月12日)、圣诞节(12月25日)。墨西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日是休息日。

2)病假及病假工资支付

由Mexican Social Security Institute (IMSS)评估后直接支付给劳动者。The FLL和 the Social Security Law (SSL)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病假的权利。雇主均应将其员工登记至IMSS,若员工休病假应向IMSS提交申请及证据,并经IMSS评估确认后直接向员工支付相应金额。

3)最长52周的病休假期(须经IMSS确认)。

4)产假:若休假前连续12个月工作累计超过30周,则女性享有12周带薪产假,男性5天带薪“产假”。

5)年假:首年6天,第2-5年每年增加2天,随后每五年增加2天。

6)年终奖:至少相当于15天工资的年终奖。

7)税前利润的10%作为福利分发给所有员工。

10.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

  1. 通常:一年;
  2. 特殊:
  • Termination for cause,对于雇主的诉讼时效为终止后1个月,对于雇员的诉讼时效为终止后2个月;
  • 伤残工资未发放,被认定为“disability”后2年;
  •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判决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