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1个品种,易短缺,被重点监测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发布时间:2020-05-20

摘要:5月20日,天津市卫健委印发了《2019年天津市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20个品种纳入,其中9个品种纳入短缺药品清单,11个品种纳入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5月20日,天津市卫健委印发了《2019年天津市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20个品种纳入,其中9个品种纳入短缺药品清单,11个品种纳入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通知》指出此次两份清单,是由天津市卫健委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医保、药品监管等部门,对2019年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等提交的短缺药品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经专家论证、经营企业复核而形成。

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今年4月24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原则上以同期纳入3个及以上省级短缺药品清单,省级联动机制通过直接挂网、自主备案和药品储备等方式在一定时间内仍无法有效解决短缺问题的药品,形成国家短缺药品基础清单。

各监测部门根据以下信息综合分析形成国家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基础清单:

  • 纳入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药品
  • 省级报告的短缺药品信息;
  • 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监测信息;
  • 部门共享信息;
  • 生产企业数量少、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基本药物、急(抢)救、重大疾病、公共卫生、特殊人群等用药信息。

对于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报价、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主采购。

对于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中的药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无企业挂网或没有列入本省份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疗机构可提出采购需求,线下搜寻药品生产企业,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直接议价,按照公平原则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主备案,做到公开透明。

此外,市场供应充分且基本满足临床需求的或有更优新品种替代这两类药品将被调出清单。附:《2019年天津市短缺药品清单》和《2019年天津市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