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方案》是新时代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的“施工图”,主要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系统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谁来建”和“怎么建”的问题,具体可以概括为“一个建设思路”“两个阶段性目标”“七方面建设任务”“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个建设思路”是指,《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中去,创新保护制度、保护手段和保护模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两个阶段性目标”,第一个是指到2027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建设迈出坚实性步伐,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更加全面系统,“严保护”的政策和标准更加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更加严格,授权确权更加优质高效,快速协同保护更加顺畅,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基础进一步巩固,社会共治合力进一步增强,保护能力显著提升。覆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第二个是指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第一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立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的近期主攻方向。第二个阶段性目标,主要是对标203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具体任务,提出的远景工作展望。

“七方面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标准方面,要完善保护政策制度,健全保护标准规范。二是在执法司法方面,要加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构建有机衔接、协同高效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体系。三是在授权确权方面,要提高授权确权质量和效率,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在保护管理方面,要完善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快保护机构,优化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五是在社会共治方面,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能力,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六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健全知识产权安全治理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防控能力。七是在能力支撑方面,要构建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撑体系。这七个方面的任务有机衔接、系统集成,既贴近当前发展实际,又满足未来一段时期发展需要。

“四方面保障措施”主要是从加强组织领导、法治保障、条件保障、跟踪问效等方面对《方案》的组织实施提出要求,确保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方案》各项工作举措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更好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效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详情内容请见下方链接: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5/27/art_75_1926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