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来源: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 | 发布时间:2023-08-29

摘要:《实施细则》从“总则”“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附则”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8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发展健康产业”“着力发展保健食品”等任务,对深化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百姓健康保健意识显著增强,健康产品需求不断升级。总局在广泛征求相关行业、专家意见后,形成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从“总则”“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附则”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进一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消费结构升级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用优质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总局